中锴华章:新房装修到一半 竟遭污水浸泡
2014年的时候,柯女士在惠州市河南岸中锴华章小区买了一套位于2楼的新房,去年6月份开始装修,装修已经过半,地砖等大部分已经装好。1月6号下午,物业公司突然来电,说从她家不断有污水流出。

柯女士提供的图片和视频显示,1月6号17点22分,整个房间都泡在粪水中,特别恶心,事后有穿工服的清洁工人帮忙清扫房间。经过物业公司检查,是厕所的排污管里面有毛巾堵塞,造成污水返涌到柯女士2楼新房。

柯女士介绍,新房正在装修中,被粪水浸泡的地下部分需要挖起来,重新买材料再装一次,整个损失巨大。 柯女士:“我付出去的钱,地面,墙面,还有地砖,地暖,这些接近30万。”


10号上午,记者来到柯女士新房,看到地面粪水已经打扫干净,但房间还残留难闻异味,靠近地面的护墙木板和白墙清晰可见有水泡痕迹,卫生间地下露出的地暖网线已经报废。柯女士:“我就问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我的损失谁来赔?他就直接一句话跟我说你们就走法律程序吧,这样子的物业公司,我们不知道怎么去跟他沟通。”


记者随柯女士一起找到金泓华庭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李经理,他不愿意接受采访,表示排污管遭毛巾堵塞,也不知道是整栋楼哪一家业主有意还是无意所为,这并不是物业公司的责任,对柯女士遭受的损失,他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作为穿墙而过的排水管道,从功能区分而言,属于公共设施,对公共设施,物业公司以及业主,相关使用人都对其有管理的义务,基于此,对于公共下水管道堵塞造成损失的责任,应当根据物业公司以及业主之间各自义务的性质和过错以及原因来确定。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 主任 贺鸿德:“我国民法典的第271条也非常清晰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小区的下水管道被毛巾堵塞,造成污水外溢,水进了装修的房屋,那这个责任,就要根据以上谁管理,谁承担义务和责任的这个区分来进行分担。因此,对于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当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共同完成。建议物业公司与相关业主共同协商,妥善的处理该事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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